庄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庄河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
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
(2017年1月7日庄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全体大会通过)
庄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经过审查,并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,决定批准市财政局局长于景涛同志受市政府委托提交的《关于我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书面报告》。批准市政府提出的2017年市本级预算。